查新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发布时间:2023-03-22 | 发布人: | 点击量:7253
医药卫生查新检索单位是卫生部查新咨询管理委员会、海南省科技厅、省卫生厅审定认可的开展查新工作的医学专职机构。有以下责任与义务:
一、查新检索单位应认真负责,保证查新检索质量,如实提供证明材料。
二、查新检索单位有为委托查新单位或个人保守技术秘密的义务。
三、查新检索单位不宜承担本单位成果鉴定与申请进步奖的查新。
四、委托查新单位或个人对所出具的查新检索结论持有异议而理由正当者,查新检索单位有复查义务。
五、查新检索单位应按统一规定收取查新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六、查新检索人员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出具错误或不合格查新报告,由查新检索单位负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查新单位应建立用户反馈制度,利用多种渠道和办法进行质量跟踪,广泛征求用户意见,不断提高查新工作质量和水平。
查新检索室职责
医药卫生科研课题查新单位必须设置独立的查新检索室(组),开展查新咨询服务,其职责如下:
一、受理各级医药卫生单位或个人申报的研究课题、申报成果鉴定和科技进步奖的查新工作。
二、受理上级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查新的基础上。例:
1.立项时未查新而正在进行中的科研项目;
2.省内医药卫生单位和非医药卫生单位的协作项目;
3.查新质量不合格或对查新结论有异议而需复查的项目。
三、严格执行“查新检索工作程序细则”,保证查新检索质量,整个工作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的科研管理机构负责。
四、查新工作完成后,如实提供查新报告,经查新检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加盖查新检索证明章。
五、妥善保存查新原始记录、《委托书》、《报告书》,以备查阅。
查新项目的类别、级别
一、查新类别
(一) 成果鉴定:按项目来源分为:
1.国家级项目:国家攻关项目
2.部(委)级项目:部级(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科委级。
3.厅(局)级项目:厅级管理项目(含青年基金项目)。
4.地(市)级项目:厅(局)以下级及自选项目。
(二) 开题申请:按课题申请来源分级同上。
二、分级查新
1.国家级课题查新:由熟练掌握标引组配,有丰富的检索经验和医学知识,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含一门)外语的副高级以上职称者主持,承担。
2.部(委)级课题查新:由熟练掌握标引组配,有丰富的检索经验、良好的医学知识与外语水平的副高级以上职称者主持,中级以上职称者参加。
3.厅(局)级课题查新:由熟练掌握标引组配,有丰富的检索经验、较好的医学知识与外语水平者承担,由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主持。
4.地(市)级课题查新:由熟练掌握标引组配,有检索经验和相当的医学知识与外语水平者承担,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主管。
各级查新员均由查新检索专家组审定,管委会正式聘任,送存各地、州、市级以上科研管理部门。
各类查新人员的职责
各类查新员接受查新任务后,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以不同的查新内容为依据,进行科学的分工与检索,每个查新检索室(组)由文献检索人员、信息分析人员和审核人员各若干人组成,其职责分别如下:
一、文献检索人员(包括手检人员和机检人员)
1.负责检索中外文生物医学检索工具。
2.负责查阅近一年内与查新课题相关的核心医学期刊目次。
3.检索时,认真执行检索正确的检索词、检索范围和年限等。
4.检索过程中,如发现检索结果有疑义,或者估计有误检漏检,负责自行高速检索策略或改变检索途径,再行检索直到满意为止。
5.负责将检出的文献线索(如题录、文摘等)提供给信息分析人员任评价之用。若检索结果为“0”,则提供该题检索策略。
6.负责光盘、微机的保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二、信息分析人员
1.负责查新课题的标引组配,拟定检索策略,确定检索年限、范围及程序。
2.负责按检出的文献线索收集原始文献。
3.负责信息评价。即将检出文献与查新课题作对比分析,写出查新结论。
4.负责撰写《查新报告书》。
5.参加查新与讨论查新检索结论。
6.保守查新课题的技术秘密。
三、审核人员
1.负责《查新报告书》的形式审查:《报告书》所列各栏是否认真而完整填写?字迹是束工整?外文是否英文打印?
2.负责审核查新报告的质量:选用工具书、文档、主题词、分类类目与检索年限是否恰当?检索结论是否正确?
3.负责《查新报告书》定稿、签发。
4.负责处理委托查新单位或个人在检索年限、检索结论方面的意见分歧及其他业务纠纷。
查新检索工作量审查制度
一、为保证查新工作的准确性、客观性、权威性,必须定期对查新工作质量进行抽查或考核。
二、整个查新检索工作的质量审查由形式审查、内容审查与职责审查组成。
(一) 形式审查的质量标准
1.使用统一制定的《查新咨询委托书》与《查新报告书》。
2.《查新报告书》内容栏要完整填写、无遗漏。字迹工整,外文宜用英文打印。
3.《报告书》必须有查新、审核人员签字和查新证明公章。
4.有手检和机检的检索结果作为《报告书》附件。
5.非保密性的研究课题,有2名以上(含2名)的检索员查新。
(二) 内容审查的质量标准
1.检索年限是从项目查新之日起,追溯十年以上。对新兴学科则根据该学科发展状况,酌情伸缩。
2.选用主题词与分类类目准确,达到较高查全查准率。
3.有恰当的新颖性、先进性、水平对比的信息评价。
4.检索结论根据实际检索结果如实撰写。文字准确明了,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词。
5.凡有如下情况者均视为不合格查新报告:
(1) 查阅文献年限少于查新要求所规定年限;
(2) 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人为地造成重要文献漏检;
(3) 人为地夸大或贬低查新项目,作出不符合真实水平的虚假结论。
(三) 职责审查标准
1.从委托查新之日算起,在十五天内提交《查新报告书》。若情况特殊,可双方协商延期。
2.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委托书》、《报告书》,有专人进行分类归档管理。
3.无泄露查新课题的技术秘密现象。
4.查新检索人员是否严肃认真,无徇私舞弊现象。
5.服务热情、耐心、周到,满足用户的合理要求。
三、经查新工作质量审查,凡不符质量审查标准,要重填、重查或修正,若仍达不到标准,则作“质量不合格”论。
四、查新工作质量审查每年抽查或考核一至二次,具体时间由省卫生厅科教处确定。
五、质量抽查或考核由管委会医学科技查新专家组承担。
六、查新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自报告之日起),逾期者,需补报查新。
七、复查仲裁和奖惩由查新专家讨论决定。
查新检索工作的保密制度
一、查新检索单位的任何查新工作人员,都有责任为委托查新单位或个人保守技术秘密,违者取消查新资格。
二、需要保密的查新课题,委托查新单位或个人要在《查新咨询委托书》上写明密级,同时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与委托查新单位签订保密合同。
三、保密合同书必须明确以下责任
1.保密内容、范围和时限;
2.允许查新单位内部使用范围、用词、数量;
3.违约或因此而造成损失的处理与仲裁。
四、密级查新项目应由一名查新人员专职查新,并保管好委托查新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技术材料。技术材料在查新完成后,必须随《查新报告书》即时如数退还。
五、查新检索单位设立专柜,妥善保存密级查新项目的原始记录、《委托书》、《报告书》,直到解密日期。
查新咨询档案保管制度
一、查新咨询档案属机密性档案,必须指定专人保管。
二、查新咨询档案管理人员定期对查新咨询报告书进行整理、装订、编目、归档保存。
三、查新咨询档案管理人员应遵照《科技档案档案室工作暂行通则》,努力做到查新咨询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
四、查新咨询档案只限科研管理人员和本所查新人员查阅,课题组成员执有效身份证明可查阅本课题的档案。
五、有关人员查阅查新咨询档案必须经查新咨询室主任同意,方可查阅。
六、查阅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查阅,不准在档案材料上圈点或写字,不得拆卷阅览。
七、课题组成员查阅时必须有查新咨询档案管理人员在场,不得查看与本课题无关的内容。
八、近三年查新咨询档案一律不外借,亦不得拿出档案保管室。
九、查新咨询档案的上次或销毁遵照卫生部或省卫生厅科教处的指示执行。
十、档案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必须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遵守本档案保管制度,如出现档案遗失、泄密、损毁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这是该问题的答案。]
查新咨询用户反馈制度
一、建立查新咨询用户反馈制度是为了广泛征求用户意见,不断提高查新咨询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制定查新咨询用户反馈表,并不时作必要的修改,以利不断丰富反馈内容。
三、查新工作人员应随时向查新咨询用户做好宣传工作,努力争取用户的使用,不断提高反馈率。
四、广泛收集反馈意见,随时认真总结,及时改进工作。
五、每年对查新咨询用户反馈意见进行一次全面总结。
本管理制度自即日起起执行,管委会委托查新专家组负责解释。
查新单位评估和奖惩
一、评估内容
1.组织、机构;
2.人员的数量与质量
3.文献资源与手段设备;
4.查新咨询工作状况,包括工作任务与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等;
5.查新咨询工作研究成果,扬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和科研成果奖励等。
二、奖惩
1.对在查新工作中成果显著者给予一定的精粹、物质奖励;
2.对在查新工作违反本细则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通报批评直到撤消查新资格。